2023年度甘肃安南坝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二、机构设置
甘肃安南坝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成立2007年10月,隶属于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全额拨款县级事业单位,内设三科一室,环境保护科、科研科、财务科、办公室。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地处边远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单位工作环境和职工生活条件十分艰苦。2023年安南坝保护区机构无变化。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公开Z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1公开Z03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公开Z04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公开Z01_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公开Z07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1公开Z08_1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公开Z09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公开Z11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公开F03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647.1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89.9万元,增长45.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增加1000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由于上年度的收入增加从而增加,本年度自然保护地项目预算资金增加。本部门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5002.2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44.91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4196.89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50.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002.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5.34万元,占98.66%;其他收入66.94万元,占1.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19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34万元,占8.37%;项目支出3845.55万元,占91.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491.1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074.63万元,增长46.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增加1000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由于上年度的收入增加从而增加,本年度自然保护地项目预算资金增加,从而导致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9.64万元,增长4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增加1000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由于上年度的收入增加从而增加,本年度自然保护地项目预算资金增加,收入的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从项目实施来看,单位也采取措施加快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8.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2万元,占0.93%;卫生健康支出21.99万元,占0.53%;节能环保支出2814.87万元,占68.18%;农林水支出1233.54万元,占29.88%;住房保障支出19.92万元,占0.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54.36万元,支出决算为412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1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74万元,支出决算为3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因为社保交费月份差异,出现结转,导致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99万元,支出决算为2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中的基本医疗保险上年度没有结转结余,本年度也按照预算数全额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没有差额。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44.12万元,支出决算为281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预算资金是年中年末下达,并未在年初预算中,导致节能环保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3.55万元,支出决算为123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农林水项目预算资金是年中年末下达,并未在年初预算中,导致节能环保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96万元,支出决算为1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中由于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纳时间差的原因,本年后两个月住房公积金到第二年缴纳,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1.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万元,增长2.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人员以及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导致人员经费预算数增加,相应的决算数也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4.98万元、津贴补贴59.85万元、奖金65.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81万元、绩效工资51.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9万元、住房公积金19.92万元、医疗费补助2.98万元、退休费1万元。
公用经费1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6万元,下降27.7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响应过紧日子号召,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0.8万元、取暖费1.48万元、差旅费5.92万元、培训费0.92万元、维修(护)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工会经费1.78万元、福利费0.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万元、邮电费0.64万元、电费1.12万元、水费0.2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具体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87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三公经费支出,不超额使用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7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因公出国费用的预算,也没有发生相关的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是上年度单位没有因公出国费用的预算,也没有发生相关的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66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单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算数执行,没有超额支出的情况,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本年度三公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的预算,实际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用预算数和决算数都为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是上年度也未发生公用车采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66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不超额支付,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为人员变动以及压减情况有所减少,实际决算数也相应的减少。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21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数执行,不超额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8.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压减三公经费预算,年末决算也相应的减少。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单位没有外事接待费。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1万元。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工作发生的餐费等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没有会议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数没有变化,决算数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因此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358.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7.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56.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4.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58.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13.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66%。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为业务用车,主要是用于保护区动植物保护巡护以及其他业务方面用途。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17个,共涉及资金58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8.22%。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对涉及的10个二级项目均进行了绩效监控以及自评,并且绩效监控报告以及绩效自评报告,自评结果大致上能达到年初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了森林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建设补助等1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林业草原行业管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4.5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3.89万元,完成预算的5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林草行政案件受理率达到100%,配备林草执法人员5人,举办培训2次,累计培训5人次,开展现场宣传活动2次;二是行政执法程序合格,林草执法人员资质符合,无行政复议案件;三是及时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办理林草行政案件,及时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四是成本控制在定额标准内;五是维护了保护区治安稳定,保障了农牧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促进了经济发展;六是未发生林草行政案件,机构正常运行,未发生有责事件;八是林草工作人员满意度85%,单位职工满意度8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2023年保护区内未发生林草行政案件及违法狩猎案件,故司法鉴定费、办案差旅费及案卷装订打印费发生结余。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力量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的野外巡护检查,开展重点区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和震慑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行为。林业行业管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加大了保护区破坏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办理林业行政案件,进一步增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保障自然资源安全,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供了保障。
2.林草生态综合监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5万元,执行数为4.65万元,完成预算的69.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草原样地数量16个,湿地样地数量3个;二是草原样地、湿地样地100%完成;三是及时完成草原样地、湿地样地;四是经济成本在可控制范围内,没有付出社会成本和生态环境成本;五是为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六是服务群众满意度8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未达到预期目标的主要原因是成果上报及学习培训产生的差旅费暂未报销,预计2024年上半年全部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坚持项目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的工作理念,对项目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再研究,确保项目有序高效推动。林草综合监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完成安南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样地调查任务19个,其中:草原样地16个,湿地样地3个,5个森林调查样地,1个变化图斑。掌握了保护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科学评价其质量和生态状况,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等提供决策支撑。
3.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20.0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万元,执行数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0.7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培训技术人员未开展,调查样线、调查样方未开展;二是无责投诉发生数;三是数据上报不及时,检查验收不及时,数据质量验收不及时;四是经济成本在可控制范围内;五是政府购买服务创新性不显著;六是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不显著;七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值8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未达到预期目标的主要原因是本项目于2023年11月29日评审,2023年12月11日批复实施,本年度项目基本未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紧盯项目进度,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做好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协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熟练掌握并运用林草种质资源调查和数据库管理软件,对安南坝保护区开展林草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开展林草种质资源调查培训班,编制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评审批复,购置有关林草种质资源普查设备、工具、药品等,查清保护区林草种质资源数据。本年度项目预算执行率只有0.79%,未达到预期目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3年12月11日下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实施方案的批复下达较晚,所以本年度项目基本没有实施。
4.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森林防火宣传3次,禁毒铲毒宣传2次,防火宣传50人次,禁种铲毒宣传50人次,种质资源调查设备采购5套,种质资源调查设备采购4套;二是宣传合格率100%,防火设备采购合格率100%,种质资源调查设备采购合格率100%;三是及时采购种质资源调查设备,及时宣传开展,及时防火设备采购;四是成本控制率100%;五是森林防火减少经济损失率100%,禁种铲毒减少经济损失率100%,种植资源调查成果应用率100%;六是禁毒工作履职保障度90%;七是森林火灾受害率0%,动植物资源数据完整性90%;八是项目涉及职工满意度80%,项目涉及群众满意度80%。该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成,设备运行正常,达到预期的效果,没有偏离绩效目标。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广泛开展群众森林防火、禁种、禁吸毒品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保护区森林草原火灾预警和扑火能力,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林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提高火险隐患排查和处置效率,有效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率,实施踏查铲毒行动,实现禁毒工作下沉至林区和管护一线,提高踏查监测能力和手段,提升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能力,实现禁绝林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目标。
5.森林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2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13.9万元,执行数为250.2万元,完成预算的20.6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10元/亩。二是完成国有管护面积40.79万亩,聘用管护人员55人,开展护林员年度培训2次,国家级公益林有效管护率100%,国有林管护覆盖率100%,当期任务完成率20.61%。三是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55人,面向社会群众全年有责投诉发生数0起,项目实施区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对维护林区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管护人员满意度较高,社会公众反响好,群众满意度较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下达时间为2023年12月,由于资金下达较晚致使当期任务完成情况较差。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支付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森林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40.79万亩,有效管护率100%,聘用管护人员55人,及时开展护林员培训2次,为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按照公益林区划界定的面积和范围,管护中心在年初与各管护站签订了管护责任书、合同,并签订了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责任书、森林防火责任书,并开展日常巡护工作,确保了林地安全,全年无森林火灾、人为破坏林地等情况发生。
6.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2.46万元,完成预算的92.4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成本控制率100%。二是购置救护物资1批,饲草料20吨,建设监测卫星基站1个,野生动物饮水池清淤2887立方米,饮水管线维修48.60公里,项目开工及时,项目建设任务完成率100%。三是大型人为生态破坏时间发生数0起,项目的实施带来了间接经济收益,有效促进维持物种平衡,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四是保护区职工满意度高,社会反响好。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完成野生动物监管设备1套购置,完成维护48.6公里饮水管线,涝池清淤2处、越冬野外投放饲草料购置20吨,购置储备应急防控消杀药品,完成野生动物宣传,项目完成及时,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达到了预期目标任务。
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提前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380.61万元,完成预算的76.1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及时购买并使用监测、巡护、预警等电子设备数量10套;二是间接带来经济收益,保护区重点野生动植物人为破坏事件发生数0起。三是社会反响好,群众满意度较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本年度主要任务搜集前期调查数据,制定技术方案,2024年对所有的调查数据进行整合、统计、分析、编写调查报告。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加快项目建设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提前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购置野生动植物保护预警监测设备4套,购置野骆驼分子生态学与营养生态学研究项目设备,购置保护区豺活动轨迹专项调查项目户外相机40个,购置科普宣教基地建设项目安防监控设备。
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第二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4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115.68万元,完成预算的38.5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已完成野骆驼生存栖息地生态服务功能评价与监测工作,并完成野生动物救护任务,保护区动植物保护设备采购重,完成保护区宣教牌制作安装及宣传工作。二是面向社会群众全年有责投诉发生数0起,生态效益发挥明显,对促进草原生态系统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社会反响好,群众满意度较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野骆驼水源及地质调查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宣教纪录片已基本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对已完成招投标的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第二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完成野骆驼生存栖息地生态服务功能评价与监测工作,完成保护区保护设施设备购置(球机6套、枪机8套、视频监控服务器4台、硬盘64块、控制器1台、风光互补设备4套),维修饮用水窖4处、彩钢房加固维修2处;完成宣教牌制作安装:完成饲草料购置及野外巡护监测。
9.国土绿化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4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3.6万元,执行数为122.01万元,完成预算的40.1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未完成;二是未间接带来经济效益,未间接带来社会效益。三是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较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于2023年11月完成招标工作,项目实施措施为人工种草,由于保护区季节原因,项目区域无法施工。下一步改进措施:待地表解冻,立即组织进场施工。国土绿化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已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现正组织实施。
10.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甘肃安南坝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祁连山北麓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94万元,执行数为1248.56万元,完成预算的62.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在可控制内。二是基础建设项目1个,人工种草未完成。三是间接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社会反响好,群众满意度较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3年8月下达资金1994万元,因项目区位于高寒地带,且已进入秋冬季节,暂无法进行免耕补播作业。下一步改进措施:待地表解冻后及时组织人员进场作业。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甘肃安南坝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祁连山北麓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8月下达第二批资金1994万元,建设任务5.7万亩退化草原修复任务,现已完成合同签订、项目前期现场勘察、各标段作业设计编制及前期货物采购等工作。
11.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3.04万元,执行数为125.99万元,完成预算的98.5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购置项圈,架设红外相机,红外线远程自动追踪摄像头,高倍望远镜,野外数据采集工作站,户外调查装备;二是投放饲草,设置召鹰架,防治鼠害,购置药品;三是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拍摄宣传片,制作宣传材料,完成培训教育5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加快项目建设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完成。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对安南坝保护区生态保护巡护道路进行维修,开展安南坝保护区濒危野生动物调查,安南坝片野骆驼利用水源规律及迁途规律专项调查:购置项圈,架设红外相机,红外线远程自动追踪摄像头,高倍望远镜,野外数据采集工作站,户外调查装备。投放饲草,设置召鹰架,防治鼠害,购置药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拍摄宣传片,制作宣传材料,完成培训教育5期。
12.2022年森林资源管护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0.99万元,执行数为554.54万元,完成预算的99.4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21.56万亩,有效管护率100%,及时开展护林员培训2次;二是购置防灾减灾设备,开展资源监测任务;三是完成管护站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森林资源管护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安南坝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基础设施条件,公益林管护能力得到全面提高,生物多样性得到全面保护,具有显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建立起完善的公益林管护体系,促进公益林管护工作的有序开展,为森林资源的稳步增长和永续利用创造条件。
13.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88万元,执行数为12.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野生动物保护监测:购置高倍望远镜2个,野外装备睡袋及帐篷8套,用于日常巡护监测,增设无网桥设备2套,全景摄像头1个,在苦水河原有20米铁架上增设无网桥设备,利用卫星定位项圈,对辖区内野骆驼等野生动物活动区域进行动态保护监测。二是野生动物救护:购置饲草料20吨,维修引水管线10公里,购置石灰100袋,购置野生动物急救及救护药品,为今后开展野生动物救护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宣传教育:印制宣传彩页及宣传品5000份,积极开展普法培训和入村入户宣传,增强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实施该项目,配备野生动物救护设施设备,进一步提高野生动物救护能力和水平。
14.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07万元,执行数为26.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一是野骆驼等野生动物保护监测监管:在斯班泉现有无线网桥设备上向东延伸8公里增设野生动物监管雷达跟踪球机2套;监控拉杆4套;铺设光缆8公里;苦水河区域增设一处野生动物卫星监测固定站1套,微基站1套;增加供电(蓄电池20台、太阳能板40块、光电转换器8套、密封电箱2台)等辅助设施2套(包括监管设备安装调试费、辅材、运输费、通信等);二是濒危野生动物救护:每月开展日常巡护监测2次以上,每月开展宣传教育一次,印制宣传资料5000份,购置濒危野生动物野外救护饲草料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物资和野生动物救护药品;加固维修保护站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围栏9000米,围栏周围加固钢丝一道,埋设立柱3000根(立柱为直径40厘米,长3米,地下深埋1米,漏地2米),安装带有“野生动物救护设施严禁破坏”字样的警示牌40块。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实施该项目,增加了保护区无线网桥设备数量,对保护区主要区域路段进行远程监管,减少了人为活动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同时无线网桥的常态化监管,有效遏制非法穿越保护区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15.甘肃安南坝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祁连山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6.37万元,执行数为540.93万元,完成预算的94.4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草原修复任务2.85万亩;二是通过雨前人工撒播种子,跟随补浇水、施肥等管护措施提升草本植物的覆盖度;三是完成免耕补播、补水管线铺设、施肥等建设任务。甘肃安南坝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祁连山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2年8月通过初步设计评审,10月份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受高海拔气候环境影响,2023年4月底所有标段全部进场作业,通过雨前人工撒播种子,跟随补浇水、施肥等管护措施提升草本植物的覆盖度。完成免耕补播、补水管线铺设、施肥等建设任务,现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16.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林业鼠害综合防治示范推广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6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布设有害生物监测样点 30个,每个样点布设3-5条样线开展有害生物监测;二是按项目试验布设鼠害等有害生物防治试验示范区,面积1500亩,推广防治面积3000亩;三是举办各类培训班,以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进行推广,让技术人员及管护人员了解林业鼠害防治技术;四是通过各类宣传手段在项目区宣传本项目技术,向周边地区辐射,促进林业健康发展。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林业鼠害综合防治示范推广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了保护区林草资源安全,为保护区鼠害防治提供了技术支撑。
17.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2万元,执行数为13.92万元,完成预算的73.1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购置防灾减灾物资,包括消防器材、生物防治物资;二是完成生态公益林样地监测10块及6条样线监测任务、建立气象站2处、购置森林执法记录仪等;三是完成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各公益林管护站维修改造、公益林管护责任区宣传牌、警示牌等牌面维修、建立生态公益林管理信息化监管平台,宣传培训等七项任务。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升保护区公益林管理能力,加强护林员队伍,保障管护人员基层站点生活及管护条件。(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2)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项):反应用于生物多样性、生物安全、生物遗传资源管理及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微生物环境安全监管等支出。
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反映用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勘界、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研、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区公共支出(项):反映林区公共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反映草原草场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行业标准、政策法规、规划规程制定,生态工程及项目的可研、评审评估、绩效评价、检查验收,资金资产监督管理,统计调查与数据分析发布,检疫检测,森林认证,林产品质量监管,新品种及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安全与遗传资源管理,重大宣传,人才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项):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三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十六、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十七、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三十八、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三十九、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四十、工资福利支出(类)伙食补助费(款):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军队(含武警)人员的伙食费等。
四十一、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四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四十三、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四十四、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四十五、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四十六、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四十七、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十八、工资福利支出(类)医疗费(款):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四十九、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五十、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五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五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五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五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五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五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五十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五十八、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五十九、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六十、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六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六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六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六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六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六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十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六十八、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燃料费(款):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不含公务用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六十九、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七十、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七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七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七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七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七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七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七十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十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七十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八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职(役)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八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抚恤金(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八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八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八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八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八十六、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八十七、资本性支出(类)房屋建筑物购建(款):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八十八、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八十九、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九十、资本性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九十一、资本性支出(类)大型修缮(款):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九十二、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九十三、资本性支出(类)公务用车购置(款):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九十四、资本性支出(类)无形资产购置(款):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九十五、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九十六、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九十七、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